12月2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配合做好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5〕61号)。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切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是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新的考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平稳。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职能分工,深入一线,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检查指导,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地调局及其他直属单位要对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干部职工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行为,严防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引发安全事故。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已关闭矿井、技改矿井、新建矿井、停产整顿矿井的巡查监控力度,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要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人员密集区、工程活动区、尾矿库、排土场、公路及河流沿线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地调局及其他直属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部署,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地调局等单位要加大对重点单位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取得实效。
三是要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突出煤矿安全重中之重,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落实节日停产检修措施。要积极参与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油气管道、城市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地调局及其他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开放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防止出现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集中居住区安全巡视,规范烟花爆竹燃放,严防煤气或天然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四是要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非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预警,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针对灾害性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进行安全提示,督促指导企业、社区落实防灾及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地调局及其他直属单位要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畅通信息渠道,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