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报记者 高慧丽 来源:2013年10月12日第六版
作为地质勘查安全防护首个国家级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地质勘查安全防护与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要求》自2013年10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今后,从事地质勘查工作都应配备哪些安全防护和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的具体要求有哪些?记者近日走访了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地质调查局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地质勘探安全分会秘书长覃家海。
新形势,地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救生面临新挑战
地质勘查工作具有高度流动分散、艰苦艰险等特点,野外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复杂多变,从业人员面临着多重危害因素的威胁。为保障地质勘查从业人员生产安全,对于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配备,我国早在1964年由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组织编写了《野外地质工作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试行办法》,1992年原地质矿产部颁布了《地质矿产部地质勘查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随着我国地质勘查专业领域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救生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而地质勘查各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和野外救生用品缺乏依据和标准,配备水平参差不齐,甚至个别单位没有为从业人员配备基本的安全防护和野外应急救生用品,致使一些伤亡事故发生。新形势下,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水平亟待提高,地质勘查行业各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救生用品(用具)的配备亟待规范。
覃家海介绍说,目前,国外发达国家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害物质进行职业安全防护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置,具有较完善的保障劳动者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且具有严格的工作场所危害程度分级程序和职业安全分级监察实施程序,值得我们借鉴。但国外,目前也没有专门针对地质勘查方面的安全防护与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标准。
为改善地质勘查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救生条件,规范地质勘查各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应急救生用品(用具)的配备和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地质勘查行业各单位安全防护、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和管理的监管,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中国地质调查局联合中国地调局水环地调中心、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共同起草制定了该标准。
针对九大类从业人员,规定的基本配备要求及性能指标
该标准制定自2008年启动,征求地勘行业单位和地质高等院校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后,于2013年6月8日公布。
该标准适用于地质、矿产、煤炭、石油、天然气、核工业等工业行业地质勘查领域,适用于地质勘查、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地质遥感、地质钻探、地质坑探、地质采样与测试活动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可以说,该标准覆盖了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监督者和检查者。
该标准对从事区域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工环地质勘查、海洋地质勘查、航空地质勘查、地质实验测试、技术服务、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共计9大类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救生用品(用具)的基本配备要求以及主要用品、用具的性能指标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包括普通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手套、工作帽;冬季防寒服、防寒鞋、防寒手套;夏季工作服、雨衣、雨鞋等15种;应急救生用品(用具)包括地质救生包、地质包、睡袋、蚊帐、水壶、饭盒、手电筒、毛巾、帐篷、定位设备、通信设备等13种。
标准中有关地勘安全防护和应急救生用品(用具)的配备要求以及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要求为强制性条款。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强制性标准可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覃家海说,地质勘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本标准必须按标准所列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救生用品(用具)种类配备,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对各种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期限。
该标准还专门对野外防寒、放射性地质安全防护和地质救生包配备提出了要求。在年冬季平均气温低于-10℃以下的寒冷地区工作应配备羽绒类防寒服,非寒冷工作地区应配备普通类防寒服。放射性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和处于其他危害因素影响下的作业工种,除按照本标准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外,还应根据《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地质救生包应具有止血、包扎,或呼救、判别方向、生火,或突发病情急救,或应急维生功能,地质勘查各单位应根据地质工作区域、作业条件的救生、维生要求选用。
较之原有的要求规定,标准涵盖面更广、性能指标更严密
“与原有的《野外地质工作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试行办法》和《地质矿产部地质勘查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相比,该标准涵盖面更广,用品用具的种类增加,性能指标更严密、更细致。”覃家海说。
原有的《野外地质工作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试行办法》和《地质矿产部地质勘查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在保障地质工作者劳动防护条件方面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原有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地质工作对地质勘查安全防护和应急救生需要。原有两个规定未对项目组安全防护、应急救生以及个人应急救生与维生用品(用具)配备要求做出规定,且未对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与技术指标提出要求。
针对上述不足,该标准除规定了地质勘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外,增加了地质勘查个人应急救生与维生用品(用具)配备要求、项目组安全防护与应急救生装备配备要求、个人(项目组)安全防护与应急救生用品(用具)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要求。与原有两个规定比较,该标准一是增加了地质勘查从业人员应配备地质救生包和地质项目组应配备定位设备、通讯设备的要求,二是规定地质勘查野外作业从业人员应配备具有防雨、防水、防风、透气和保暖性较强的户外劳动防护服装。此外,对地质勘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也进行了调整,各工种个人安全防护与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除睡袋、蚊帐、饭盒三种耐用品和雨衣、雨鞋外,其余用品(用具)最长使用期限均不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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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报解读《地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要求》稿.doc (24.00 KB)